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银屏路76号3号楼101室
******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及意见:祥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7月0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何亭文
联系电话:180 2893 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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