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一六八工业路16号(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6′0.089″,北纬22°59′55.352″),主要从事表壳、表带的生产,拟生产表壳、表带110万套/a。于2024年5月31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2644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6月28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