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沙田镇先锋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z-zbcg2024-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杨和路245号厂房外立面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7385.3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2449.14元,工日人工费总额:282828.08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
3.方式:现场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3个工作日)。
2、发布******有限公司官网(******/)。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30(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660号1208室。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十、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一、本项目收取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东莞市沙田镇先锋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村沿河路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9-******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z-zbcg2024-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杨和路245号厂房外立面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7385.3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2449.14元,工日人工费总额:282828.08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完工期 |
a包 | 杨和路245号厂房外立面提升项目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
3.方式:现场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3个工作日)。
2、发布******有限公司官网(******/)。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30(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660号1208室。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十、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一、本项目收取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东莞市沙田镇先锋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村沿河路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9-******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