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横沥糖厂路9号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57′58.032″,北纬23°2′1.059″)社会信用统一代码:******MA51QB1F8M。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93m2,建筑面积693m2,主要从事塑料片材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塑料片材120吨。项目于2024年02月02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162号)。
建设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02月09号开始建设。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04月21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欧阳春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网上公示照片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