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有限公司2024年自卸汽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DGDS2024-05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本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范围:
序号 | 车辆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采购限价 (元,含税) | 供货期 | 质保期 |
1 | 自卸汽车 | 7 | 辆 | 129,766.67元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查验车辆(不得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个日历天); (2)车辆查验合格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上牌(必须为东莞市车牌)、配件安装(包括安装行车记录仪、贴膜等)和车辆交付。 | 24个月,自车辆及随车设备经招标人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就本次投标独家授权的经销商;
2.3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份所投产品车型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布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信息发布媒介【详见本招标公告第7点(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外)】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13:30~14:00;
5.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14:00;
5.3 投标及开标地点:******街道御景大厦303室(东城区政府旁)。
6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7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8 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街道东城运河路5号108室
联系人:许丽明
电 话:0769-******
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御景大厦303室(东城区政府旁)
联系人:杨浩林
电 话:0769-******
******有限公司2024年自卸汽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docx
******有限公司2024年自卸汽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pdf
******有限公司2024年自卸汽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pdf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