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电爱华压铸机与周边三手机器人和配套压铸岛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ecom-2024-bd01-0862
2.3采购类型:货物
2.4招标内容: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有限公司南门11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具有原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原厂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领购招标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4.1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文件领购方式及流程:进入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注册(新用户)—(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请参照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
4.4文件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5868
联行号:******5725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上支付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网上支付”后进入支付宝支付页面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无需审核)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现金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现金”后提交审核,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4.5招标文件领购联系人:刘经理,010-******。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系人:于明生、董鑫浩、崔李枭枭、常冬梅
电话:010-******、******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电爱华压铸机与周边三手机器人和配套压铸岛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ecom-2024-bd01-0862
2.3采购类型:货物
2.4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压铸机与周边三手机器人和配套压铸岛 | 350-450吨 | 1 | 套 | 包含压铸机、三手机器人、配套周边机 |
600-700吨 | 1 | 套 | 包含压铸机、三手机器人、配套压铸岛 | |
780-880吨 | 1 | 套 | 包含压铸机、三手机器人、配套压铸岛 |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有限公司南门11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具有原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原厂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领购招标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4.1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文件领购方式及流程:进入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注册(新用户)—(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请参照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
4.4文件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5868
联行号:******5725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上支付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网上支付”后进入支付宝支付页面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无需审核)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现金购买:注册完成后,在订单填写界面选择“现金”后提交审核,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现金领购标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4.5招标文件领购联系人:刘经理,010-******。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系人:于明生、董鑫浩、崔李枭枭、常冬梅
电话:010-******、******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