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我司的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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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位于广东莞市大朗镇沙步村沙通路63号(北纬22°55'46.270",东经113°58'16.200")。
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6500m2,建筑面积4700m2。项目主要从事硅胶配件、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硅胶配件3.5千万个/年、塑胶配件1千万个/年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8月30日前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9月4日至2025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柯涛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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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
作者(176****152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04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