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药勒村大圆街3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药勒村大圆街3号。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总占地面积2460平方米,建筑面积6060平方米,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从事硅胶、塑料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500吨、塑料桶200吨。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建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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