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一期)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北横路 140 号 1 栋
建设内容:第二次扩建项目在原厂址进行扩建,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北横路 140 号 1 栋。第二次扩建后,环评审批项目年产五金制品 200万件、铝合金配件 75.0942 万件、镁合金配件 698.236万件。于2022年12月16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22〕13066号)。根据企业投产计划,第二次扩建项目生产设备分期投产。
竣工日期:第二次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24年3月13日已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