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2023年中国联通东莞市汇聚机房蓄电池隐患整治项目低压交流配电柜改造(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HBTZ-GDDG-23067)”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01月08日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布如下:
1、比选项目名称:2023年中国联通东莞市汇聚机房蓄电池隐患整治项目低压交流配电柜改造(第二次)
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3、中选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元):29988.00
******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元):49000
4、中选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01月08日---2024年01月11日,如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5、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应答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东莞联通采购风险管理岗:******
2)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尹皓博、聂园、王重阳、王素强、张喆、吕子涛、胡佳德、李永太、黄家丽、谢晓琳、高攀
电话:******
邮箱:******
(2)应答人认为在本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广东联通纪委派驻东莞纪检组邮箱:******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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