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东莞市桥头川润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川润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地 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北二街 7 号 6 号楼 101 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桥头川润塑料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0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小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