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赵林金川四路6号2号楼102室、402室(北纬 22°58'32.640",东经 114°7'16.450"),项目占地面积2858平方米,建筑面积 3858平方米。于2024年2月2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156号);排污登记表编号:******MA520NXQ3N001Y,已建成吹膜、印刷、烘干、复合、热切、制袋工序配套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4月1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4月11日-2024年7月1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刚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