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延长更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的报告
我公司之前在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04月20日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之前由于收集废气管道的调整,需重新调试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起止日期:由原本的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20日,调整为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6月5日。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后内容: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社会各机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石排镇石排福隆工业五路2号1号楼(北纬23°4′36.012",东经113°58′1.16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主要从事PP袋
的加工生产,项目年产210吨。主要设备包括吹膜机12台,切袋机35台,配料机5台,烘干机1台,冷却塔2台、空压机2台。(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03月08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692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03月28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6月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谢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