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示内容如下:
******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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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46亩,总建筑面积51211.05m2。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设计生产规模:啤酒酿造生产能力30万千升/年、啤酒总灌装能力30万千升/年。项目于2016年01月04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6】0001号)。
竣工时间:2024年04月26日。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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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