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碣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位于在东莞市石碣镇横滘村富华路11号进行扩建,项目年生产硅胶制品(硅胶外壳、杯垫、公仔、冰格、其他杂件)300 吨。于2023年11月24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2548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3月7日竣工,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太红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