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2月23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审批同意,批文号:东环建﹝2024﹞5073号。
******办公室和仓库);年加工塑胶玩具50万个、树脂玩具1万个。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的竣工日期。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5年2月10日开工,于2025年2月25日竣工。现公示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
(一)大气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已竣工。
(二)水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冷却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三)噪声治理/处置设施
加强防震、隔声措施已竣工。
(四)固废治理/处置设施
一般固废仓库已竣工;危险废物仓库已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