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虎门腾飞硅橡胶制品厂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腾飞硅橡胶制品厂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麒麟中路59号1栋1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腾飞硅橡胶制品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