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场保护管理条例》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现公示:东莞市塘厦强松硅橡胶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东莞市塘厦强松硅橡胶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东莞市塘厦强松硅橡胶制品厂(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强松硅橡胶制品厂
2024年10月16日
作者(131****233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0-16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