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创业园四路 5 号 101 室(北纬 23°0'2.210",东经 113°38'6.890")。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占地面积 4260m2,建筑面积 4260m2,项目主要从事运动护腕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运动护腕 152 万件/年。于2024年2月2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4]1577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5月3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成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