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屋村文化中心球场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nddwc******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及村集体资金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杜屋村文化中心球场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球场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主要新建沥青混凝土地面约561.1平方米、pu塑胶面层约561.1平方米、移动篮球架2个、led双头路灯4套等,工程总投资约25.3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53864.6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253864.66元(其中包含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3855.7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7005.83元)。
************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杜屋村文化中心球场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建部分工程包括:新建工程、拆除工程;2、电气部分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电力电缆、配管、led双头路灯、配电箱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区雅园富丽大厦5楼a501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址:******)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500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只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
7.2.2投标担保备注事项: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给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会结束后马上退回。(若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将没收投标担保金,并上投相关部门处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监事会;
联系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村。
8.2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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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wnddwc******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及村集体资金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杜屋村文化中心球场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球场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主要新建沥青混凝土地面约561.1平方米、pu塑胶面层约561.1平方米、移动篮球架2个、led双头路灯4套等,工程总投资约25.3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53864.6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253864.66元(其中包含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3855.7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7005.83元)。
************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杜屋村文化中心球场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建部分工程包括:新建工程、拆除工程;2、电气部分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电力电缆、配管、led双头路灯、配电箱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区雅园富丽大厦5楼a501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址:******)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500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只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
7.2.2投标担保备注事项: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给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于投标会结束后马上退回。(若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将没收投标担保金,并上投相关部门处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股份经济联合社监事会;
联系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杜屋村。
8.2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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