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2026-2027年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及林场社区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及林场社区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HJLZB2025-016
3、 采购预算:人民币995,678.45元
4、 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
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
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街道体育路15号晓南大厦1101室。
3、 售价:0元。
4、 方式:现场获取。
5、 其他事宜: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街道体育路15号晓南大厦1101室。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林路13号
联系方式:076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体育路15号晓南大厦1101室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话:0769-******-804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public/bidagency/infoDetails?fid=************
******有限公司官网:******/products_17/232.html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